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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常识速记之假释

发布:2021-08-26 16:20:25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2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常识速记之假释相信行测考试一定是很多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中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考点之细,需要开始做到在积累的同时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上海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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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2022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常识速记之假释

常识速记之假释

 
  一、假释的适用条件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假释考验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四、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五、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刷题练习

  1、2019年,涉嫌制造多起爆炸案的林某接受审判,被处以无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李某不得:

  A.保外就医

  B.假释

  C.减刑

  D.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故本题答案为B。

  2、 ( )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A.缓刑

  B.减刑

  C.假释

  D.管制

  【答案】C。解析:《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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