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 上海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筹建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21-09-17 15:45:20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筹建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公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筹建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15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16:00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筹建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拟筹建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88号)。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园林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相关的优秀教师15名。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学科专业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1 专业带头人
(园林技术)
建筑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相关专业 2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及相关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曾任专业带头人或双师型教师者优先。
2 专业带头人
(市政工程技术)
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相关专业 2
3 专业带头人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2
4 专业带头人
(智能建造技术)
土木类,机械类,信息化类相关专业 2
5 专业带头人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相关专业 2
6 专业带头人
(现代物业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1
7 专业带头人
(风景园林设计)
建筑类、设计学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相关专业 2
8 专业带头人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类、结构工程类相关专业 2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具有副教授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8岁,即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报名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调剂,请谨慎申报。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16:00止登陆“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首页进行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3)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100-2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
 
  (4)保存报名信息(请牢记个人报名序号),选择岗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4.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面试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首次登录系统需注册账号,请按照系统要求注册个人账户并牢记密码。
 
  四、资格审查与面试
 
  委托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面试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
 
  五、政审、心理测试与体检
 
  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心理测试与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请报名人员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将发布具体防控要求,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21-598890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63586517
 
  监督电话:021-23116457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09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917/t0035_1402596.html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sh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