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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博物馆公开招聘公告(22人)

发布:2021-08-13 10:34:22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上海博物馆公开招聘公告公布上海博物馆公开招聘22人,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17:00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上海博物馆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博物馆创建于1952年,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国内外著名的中国古代艺术博物馆。收藏有各类文物102余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余万件;设有青铜研究部、陶瓷研究部、书画研究部、工艺研究部、考古研究部、文物保护科技中心以及信息中心、图书馆、文化交流办公室等20多个部门;并拥有一批文物鉴定、研究、保护、陈列展览的高级研究专家。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青铜器研究与鉴定1名、古钱币研究与鉴定1名、古代印章研究与鉴定1名、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2名、中国古代工艺研究1名、文物科技保护—热释光测定年代1名、文物科技保护—金属工艺技术1名、文物修复与研究—青铜器1名、文物修复与研究—陶瓷1名、辅助设计1名、博物馆教育研究与管理1名、社会教育与推广1名、文物保管2名、文创策划1名、艺术授权1名、艺术品开发与研究1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员2名共20名。

  管理岗位:监控信息管理2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青铜器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青铜器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承担青铜器陈列和展览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2)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3)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古钱币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古钱币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承担古钱币陈列和展览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2)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3)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三)古代印章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古代印章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承担古代印章陈列和展览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美术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2)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3)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四)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绘画、书法(碑帖)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配合制订绘画、书法(碑帖)的陈列和展览大纲,承担陈列和展览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美术学院的美术学及中国书画史专业;

  (2)具有扎实的古代绘画、书法专业理论基础;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4)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5)身心健康。

  (五)中国古代工艺研究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馆藏少数民族文物进行整理和研究;

  (3)承担上博少数民族工艺馆陈列和展览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民族学、人类学、艺术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2)有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无特定民族要求)或群众艺术学习、研究和工作经历;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4)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艺术品鉴定能力者优先;

  (5)身心健康。

  (六)文物科技保护—热释光测定年代

  1.工作职责:

  (1)主要开展本岗位的热释光年代测定及研究工作;

  (2)参与文物检测分析及相关技术的应用工作;

  (3)参加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归档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物理学、化学、光学工程、科技考古、文物保护技术等相关专业;

  (2)具有实验仪器操作、运维及数据处理基本技能,动手能力强;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4)身心健康。

  (七)文物科技保护—金属工艺技术

  1.工作职责:

  (1)主要开展本岗位的金属工艺技术及研究工作;

  (2)协助开展中国古代金属工艺实验分析、专业展览大纲和陈列工作;

  (3)参加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归档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金属材料科学和工程、科技考古专业;

  (2)具有相应的任职专业外语能力;

  (3)熟悉本学科相关仪器设备及图像处理软件;

  (4)有青铜器制作技术研究经验、留学教育背景者优先;

  (5)身心健康。

  (八)文物修复与研究—青铜器

  1.工作职责:

  (1)独立完成文物修复工作,制定修复方案,记录修复过程,编写修复工作报告;

  (2)熟悉文物材质,对文物修复的传统技艺进行研究和总结;

  (3)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对文物修复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课题进行研究,独立或协助完成科研项目;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保护技术、工艺美术专业;

  (2)具有文物修复、立体塑形、雕刻、色彩等基本技能;

  (3)有国际教育背景或相关文物保护修复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

  (九)文物修复与研究—陶瓷

  1.工作职责:

  (1)独立完成文物修复工作,制定修复方案,记录修复过程,编写修复工作报告;

  (2)熟悉文物材质,对文物修复的传统技艺进行研究和总结;

  (3)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对文物修复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课题进行研究,独立或协助完成科研项目;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保护技术、工艺美术专业;

  (2)具有文物修复、绘画、立体塑形、雕刻等基本技能,动手能力强;

  (3)有国际教育背景或相关文物保护与修复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

  (十)辅助设计

  1.工作职责

  (1)参加陈列展览的辅助设计和制作;

  (2)参加辅助设计资料的收集和制作;

  (3)参与布展、撤展和展览场所日常维修工作;

  (4)参与定期检查展览场所设备设施使用情况;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专业;

  (2)熟练操作相关设计软件如:3D-MAX、PS、AI、CAD、SU等;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对文物展陈的安全意识;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5)有相关工作经验、教学经验者优先;

  (6)身心健康。

  (十一)博物馆教育研究与管理

  1.工作职责:

  (1)完成博物馆教育的研究工作;

  (2)博物馆线上线下课程设计,教育活动设计;

  (3)博物馆教育书籍,展厅介绍文物资料编写等;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与博物馆学、历史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教育、文博专业背景以及有海外留学、博物馆工作经历者优先;

  (3)身心健康。

  (十二)社会教育与推广

  1.工作职责:

  (1)实施社会宣传和推广、博物馆之友活动计划;

  (2)参加与社区、相关院校和博物馆之友的联系以及教学和活动基地的落实工作;

  (3)参加教育展览的组织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心健康。

  (十三)文物保管

  1.工作职责:

  (1)参与分管文物安全和入藏文物的日常维护;

  (2)参与分管文物的点交、入藏;

  (3)参与馆和相关部门挑选、提看、调换、送修、拍摄、复鉴及借用等所需分管文物的提拿、搬运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相关专业;

  (2)热爱文博事业,对中国古代艺术有浓厚兴趣;

  (3)有较强动手能力,能搬运重型文物;

  (4)身心健康。

  (十四)文创策划

  1.工作职责:

  (1)负责策划文化创意性活动,高效统筹、协调执行、组织推进、宣传推广全过程;

  (2)评估与合作伙伴的匹配度,对创意有独特见解;

  (3)快速理清客户的需求并准确做出相应的引导反馈,及时提供合理化解决方案并进行文创策划输出,完整跟进项目全流程;

  (4)高效完成文创策划的运营工作安排;

  (5)负责组织文创市场调研、竞争项目研究分析工作;

  (6)准确把握各媒体的人群和特点,制定适当的媒介推广方案;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化产业管理、市场营销、艺术管理专业;

  (2)思维敏捷、洞察力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

  (3)富有激情和创意,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策划、文案及提案的能力;

  (4)熟悉网络平台,熟悉新媒体推广运营策略;

  (5)熟练应用工作软件与制作;

  (6)身心健康。

  (十五)艺术授权

  1.工作职责:

  (1)根据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涉及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的规章制度、战略发展规划;

  (2)参与艺术授权的决策管理及商业项目谈判,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3)负责授权协议的拟订、审阅及修改,做好授权协议的签署、备案、归档、风险预警及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

  (4)掌握知识产权的相关动态,对版本、商标、专利的运营与保护及时提出相应建议,形成完备的知识产权档案;

  (5)负责开展与国家、上海市及相关部门有关的知识产权研究、运营、保护的课题及相关活动;

  (6)为授权工作提供法律培训及相关业务指导;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知识产权专业;

  (2)思维敏捷、洞察力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

  (3)富有激情和创意,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品牌授权、文案及提案的能力;

  (4)掌握知识产权的相关动态,对IP授权;

  (5)熟练操作应用工作软件;

  (6)身心健康。

  (十六)艺术品开发与研究

  1.工作职责:

  (1)参与创意产品研发设计规划工作;

  (2)落实本部门年度规划及预算的执行;

  (3)做好设计元素及产品的归类、存档和管理工作;

  (4)做好展会、商场展示橱窗的空间设计和摆放;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

  (2)有产品设计的相关实习或工作经验;

  (3)具有艺术鉴赏能力,以及设计理念传达、交流和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

  (十七)人力资源管理专员

  1.工作职责:

  (1)从事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岗位设置等工作;

  (2)熟悉相应岗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

  (3)具有人事上岗证者可在专业上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

  (十八)监控信息管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馆内文物安全和消防安全;

  (2)做好布撤防工作和通过闭路电视对馆内防区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度;

  (5)身心健康。

  三、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3)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4)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院校尚未毕业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

  5.笔试:

  根据报名职位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7.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8.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9.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裘老师

  咨询电话:63723500—630

  监督电话:23115563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技术咨询:52309090-113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上海博物馆

  2021年08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812/t0035_140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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