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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20-11-03 14:49: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公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2人,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7日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交通运行实时监测、运行数据分析应用、行业值守应急处置和服务热线日常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 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宣传、统计分析等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秘宣传岗位,职数1名;统计分析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文秘宣传岗位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单位党建宣传类、文秘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专业、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公共管理学专业等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不限。
 
  (4)擅长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有党务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二)统计分析岗位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交通行业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统计专业、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法学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不限。
 
  (4)熟练运用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有数据统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分析能力。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1)书面材料报名:请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笔试成绩单、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省市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联系地址。
 
  (2)电子材料报名:请将电子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笔试成绩单,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
 
  (3)报名表请于附件处下载,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名缺一不可。纸质报名表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填写完整后本人签字。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查询打印。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7日止(以书面材料邮戳/邮件收取时间为准)。
 
  2.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考生须通过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且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已经被本市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等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3.面试
 
  面试将根据报名考生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依据岗位说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因体检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考察
 
  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考生因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435号组织人事科
 
  邮 箱:493693249@qq.com
 
  联系电话:62595051
 
  监督电话:23115162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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