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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金山区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148人)

发布:2019-01-30 10:40:19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金山区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金山区第二批教师招聘148名工作人员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金山区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本区户籍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第一学历为非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的,须在本区公办学校从事非编教学工作四年以上。
  (三)专业:应聘中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师岗位所学专业要求与应聘学科对口,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四)年龄: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五)从业资格要求:1.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非本专业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前提供上海市学前教育专业岗位证书。2.具有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和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即87分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即80分及以上)。3.外语等级证书。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其他学科教师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体育、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
  (六)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修学科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
  (七)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招聘流程

  一、报名准备
  自金山区教育局通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金山教育”专栏(https://jszp.jsedu.sh.cn)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应聘人员对照应聘条件和有关安排做好报名准备。
 
  二、网上报名
  (1)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应聘者于2019年2月12日(周二)-2019年2月25日(周一)期间登录“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金山教育”专栏,进入“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受理现场和电话报名。
  (2)网上报名之前须认真查看应聘基本条件、岗位需求以及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具体要求,并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应聘志愿(学校)、应聘岗位(学科)以及个人基本信息等。
  (3)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须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学科核减岗位数(紧缺学科酌情放宽)。
  3.综合测评
  应聘人员报名后次日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者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参加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部分应聘人员如在2018年11月以后已经参加过同类综合测评的,不再复测,但必须于2019年2月12日(周二)-2019年2月25日(周一)期间电话(021-57931675,021-57951406)告知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阅分数。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D等者(包括D等)进入下一程序;成绩低于D等者应聘程序终止。
  4、现场审核材料
  综合测评通过人员在网上通知的时间段内(初定2019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本人亲自前往指定地点递交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①身份证;②毕业生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③相关“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或优秀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⑦其他相关材料。),区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应聘程序终止;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程序。
  5、学科水平测试
  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在2019年4月13日(周六)(初步确定,以网上正式通知为准)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学科水平测试,按招聘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3进入下一程序(紧缺学科酌情调整比例)。
  6、面试
  学科水平测试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网上通知)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应聘程序终止。
  根据面试、学科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占60%,学科水平测试占40%)排名、应聘志愿(学校)、应聘岗位(学科)以及是否愿意调剂志愿等,按招聘岗位(学科)1︰1的比例,确定到相应学校参加“试教”人员名单。
  为确保优秀人员录用,在确定1︰1比例“试教”人员名单时,先看成绩再看志愿。
  7、学校"试教"
  (1)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安排时间听课学习;
  (2)学校安排“试教”,“试教”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招聘学校如遇应聘人员“试教”不合格的情况,可向教育局申请候补人员一人次进行“试教”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教育局按照总分顺序确定候补人员。
  8、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学校“试教”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局人事科同意,报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9、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低于均值”的应聘者,在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10、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新职工录用手续”。
  说明:符合第一阶段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第一阶段程序实施招聘,时间放宽至第二阶段招聘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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