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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2019-01-03 10:46:17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市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上海市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2017〕399号)和《关于鼓励本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沪人社专〔2018〕202号)精神,根据《关于上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沪人〔2008〕50号)的规定,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工作,鼓励优秀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扎根成长,切实为农村基层输送更多优秀青年人才,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制定如下。
 
  一、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农村基层就业
  签订两年服务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延续一年服务期,继续留在服务单位从事支扶工作,相关待遇按照本市“三支一扶”计划第三年的标准和出资渠道执行。
  “三支一扶”大学生三年服务期满后,经主管部门和本人的双向选择,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可以与基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二、乡镇社区工作者考核录用及定向招录
  本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及以上的,在第三年服务期满当年,经主管部门考察、体检合格后,可录用至所在乡镇的社区工作者岗位。各乡镇每年拿出一定额度乡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本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含当年度期满人员)。
 
  三、基层事业单位考核录用
  本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当年的笔试成绩达到当年度本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优秀两次及以上的,经主管部门考察、体检合格后,可录用至所在基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考核情况及当年度招录计划预留一定额度事业单位岗位优先用于考核录用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若所在基层事业单位当年度没有空编,则由区人社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基层事业单位。
 
  四、基层公务员定向招录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符合条件的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报考本区公务员定向岗位。乡镇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应拿出一定额度公务员职位用于定向招录。
 
  五、办理上海市户籍
  非本市户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并签订两年以上合同,做出突出贡献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可以落户本市。
  非本市户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被本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进编的,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可以落户本市。
 
  六、报考研究生优先录取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本区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本市高校研究生的,在达到国家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其他
  本意见由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如国家及本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办法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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