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综合知识 >> 指导

每日常识:常考哲学考点(上)

发布:2018-09-26 15:25:37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是常考哲学考点(上),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19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

  哲学概述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1.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即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这属于哲学的本体论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

  2.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亦即人的思维能否认识以及如何认识现实世界的问题。这属于哲学的认识论问题。这可以将哲学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二、哲学的基本派别: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一)唯物主义的历史形态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用某一种或者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来解释世界的本源,比如五行学说。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以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解释世界,如原子论。

  3.现代辩证唯物主义也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们的官方哲学。

  (二)唯心主义的基本形态

  1.主观唯心主义

  认为万事万物都是“我”的感觉、观念、意志、情感等的产物,没有“我”,就没有世界。

  2.客观唯心主义

  精神不是某些个人的主观意识,而是存在于宇宙空间的一种神秘的、客观的精神。

  (三)哲学发展中交织着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和斗争

  1.辩证法:坚持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

  2.形而上学:坚持孤立、静止的观点

  只有既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才能全面地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达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内在统一,才能有科学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和科学的彻底的辩证法。

  三、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1.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同二元论、多元论和唯心主义一元论划清了界线。

  2.坚持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性。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基础。

  辩证唯物论

  一、物质和意识

  1.物质

  物质是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可感知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

  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

  2.意识

  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近似的,能动的反映,任何意识都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实在找到原型。

  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意识是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的有机统一。

  二、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物质决定意识

  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方法论】

  ①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又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②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2.意识能动作用原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原理)

  (1)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人的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以认识之物。

  (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①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②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方法论】

  ①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②反对否认意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观点和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观点。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sh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