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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8-07-16 14:11:07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公办高职学院,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融入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部分而组成。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近12000人,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教职工约70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99人,市级教学名师6人,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22人。
  学校是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和建设部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业47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个,市级重点专业14个,市级教学团队17个,市级精品课程33门。校内建有上海建筑公共实训基地、上海物业管理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地下空间、智能化楼宇、钢结构安装、文物分析与保护实验室、人机工程实训室、电子商务物流实训基地、BIM实训室等141个在国内领先的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校内实训教学设施。设立12个大师工作室,与行业企业建立了216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有16个中高职贯通专业、1个“高本贯通教育”试点专业。
  学校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特色高职院校,建设部一级资质培训单位。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建设行业及城市建设与发展战略,适应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围绕城市建设、治理、服务类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着力构建“学分互换、学历衔接”职业教育新体系,形成“固核心、强支撑、显特色”专业结构新布局,建立“合作开放、多方共赢”产教融合新机制,实践具备现代学徒制特征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以“大师工作室(坊)”为特色的产教研协同新平台,探索对接国际标准的双证融通新路径,营造“匠人+劳模”精神育人的校园新文化。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规定等级的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等工作。
  管理岗位: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相关政策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艺术类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博士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教授50岁以下。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背景支撑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3.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相应的电子邮箱(见附件: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度招聘岗位计划)和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附件及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命名。应聘材料包含:彩色照片、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科研教学成果、职称聘任证明等。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7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或面试由相关学院(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测评。
  (4)学校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材料将提交学校审定,最终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4.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5.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人事处
  邮 编:201415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7463763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岗位招聘计划
用人部门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纪检办公室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文史类相关专业,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文字能力较强。
团委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类相关专业,中共党员,有双创工作经验或共青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教务处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优先。
科技处
1
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企业经历和项目管理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国际交流处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外事工作经验或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财务处
2
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校财务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人事处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高校人事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后勤保卫处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图文信息中心
3
图书情报、计算机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实验实训中心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实训室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建筑CAD等软作。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3
古建筑工程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
1
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
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
2
视觉传媒设计、创新设计、展示设计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
8
养老、健康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经济贸易学院
5
物流管理、国际商务、会计、连锁经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国际交流学院
4
建设工程管理、风景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职称。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学报)
2
城市问题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合计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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