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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公安文职招聘面试通知

发布:2018-07-10 14:31:52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上海公安文职招聘面试通知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上海公安文职招聘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8年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本次面试日期为7月14日(周六),根据面试考生的报考岗位进行组别安排(具体路线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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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地点:
  1. 上海公安学院(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2. 报考刑侦总队警犬训导、警犬养护岗位的面试地点为上海市公安局警犬基地(闵行区七宝镇新龙路东首)。
  3. 报考轨交总队警犬训导岗位的面试地点为上海市公安局轨道和公交总队梅陇警犬基地(沪闵路8711号)。
  4. 报考警航设备辅助维护岗位的面试地点为上海市公安局警航队基地(绥宁路151号)
  5. 报考船艇轮机岗位的面试地点为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卢浦码头(黄浦区富润路1号)。
  (三)证件和证明: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带好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人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高校集体户口的除外);
  3、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4、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学历电子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法详见附件),2002年(含)后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必须提供本备案表,2002年前及2018年当年取得高等教育学历无法获取的可暂不提供。
  5、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盖章的学历证明原件。
  6、海外学历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本人填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技能证书原件(具体如下):
  a)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除报考船艇驾驶、软件研发员和数据管理员岗位,其他岗位均需要;
  b) 《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证书及以上水平证书:110接线、信息查询;
  c) 机动车驾驶证C照(不含C2)或以上:刑事勘验、后勤事务(具备此证书或有实际工作经验且能熟练驾驶者优先);
  d) 机动车驾驶证B照以上:警航设备维护(电源车驾驶及维护);
  e) 机动车驾驶证B2以上:警航设备维护(航空油料辅助运输管理);
  f) 上海市档案管理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档案整理;
  g) 会计上岗证或相关专业毕业:出纳;
  h) 初级以上信息技术处理员,或中级以上网络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资格:网络运行维护;
  i) 医学检验、生物、卫生、化学、药学、法医等相关学科证书:物证检验;
  j) 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通过全国职业兽医资格考试(助理执业兽医师):警犬养护。
  二、面试流程
  以上海公安学院(浦东新区凌桥崇景路100号)考场为例:
  (一)入场:考生可凭手机面试通知短信前往指定地点搭乘短驳接送车辆进入考场。自行前往考场的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由西门(车辆出口处)进校,前往大礼堂指定地点等候电脑签到。
  (二)验证:考生签到后按报考岗位前往场内指定区域入座等候验证,场内工作人员按电脑签到顺序叫号,被报到注册号和姓名的考生至发表区领取《个人信息表》,并前往验证区验证,验证工作人员将依照2018年招聘简章的岗位要求,确认考生的面试资格,通过验证的考生前往候考区就坐候考。
  (三)咨询:大礼堂内设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台,考生可当场咨询。
  (四)面试:由考场引导人员带领验证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场开启实时监控、手机屏蔽等功能。
  (五)技能测试:部分岗位除面试面谈外,还将同时参加相应的技能测试,具体以面试现场要求为准。
  (六)其他考场面试流程参照本流程。
  三、主考场交通安排
  (一)为方便考生前往,上海公安学院将安排客车定时分别在两个接送点短驳接送主考场的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六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浦西接送点:轨道交通三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泰和路、同济路路口)。
  1、以上两个接送点将根据各场次报到时间多次往返行车,接送点有工作人员引导。
  2、短驳接送考生车辆仅供面试考生乘坐,陪考人员不可搭乘。
  3、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短驳接送车辆返回接送点。
  (二)考生自驾或送考、陪考等非考场车辆不能进入考场区域,应根据现场安排停放在考场外指定区域。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至考生报名考试时填写的手机号,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回复确认。考生如在7月13日仍未收到面试通知短信,请及时电话联系32511370、32511390。
  (二)考生应妥善保存面试通知短信,面试时建议本人牢记自己的注册号(个人面试信息详见附件)。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带齐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及证书原件。
  (四)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不听从指挥、破坏秩序或影响其他考生面试的,均视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五)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在面试当天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本次招聘。
  (六)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查看上海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police.sh.cn)、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和“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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