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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发布:2017-12-04 17:18:10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启事已公布,招聘有效期: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23日。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11月招聘启事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虹桥路中山西路,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一级综合性医院,中心于2010年1月正式运行,是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上海市文明单位、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全科规范化培养社区教学基地、上海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心。中心下设2个团队,3个标准化服务站,5个家庭医生工作室。现有职工1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2人,实际开放床位48张。中心承担着虹桥街道4.1平方公里辖区内1.8万户约6.2万居民的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重任,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高效、优质、低廉的服务,深受社区居民欢迎。现因中心发展及人员储备需要,诚聘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临床医师:
  取得上海及全国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资格证书的全科医师:2-3人(优惠政策见备注)。
  二、影像医师:
  执业医师1人(熟悉放射、B超及心电图操作)。
  招聘条件:学历:本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
  年龄:25-40岁左右
  备注:取得上海及全国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资格证书全科医师的优惠政策:
  1、取得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资格证书的全科医师(符合条件),实行奖励,硕士8万,本科5万,每月给予住房补贴1000元,三年为限。
  2、取得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资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取消试用期,直接进编,优先考虑出国培训。
  3、取得上海住院医师范化培养资格证书的全科医师确保第一年收入不少于8万,不足者年末补足。
  所有招聘人员需有临床实际工作经验和岗位所需专业任职资格、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上人员经报名、初审、考试、面试、试用后一旦录用,实行人事派遣,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及编制现有情况,逐年解决进编问题。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长宁区虹桥路961弄4号人事科收
  邮编:200051
  联系电话:62759200*403(周一至周五)
  电子邮箱:2335074797@qq.com3077652229@qq.com
  联系人:吴老师13761978610
  黄老师13761857876
  有效期: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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