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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次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7-12-02 09:49:55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第二次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地点为2017年12月20日至22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二楼示教室。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26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20日至22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二楼示教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或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0年后毕业参加工作的医师需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所有资料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计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卫计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7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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