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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启事

发布:2017-11-28 16:30:24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11月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启事已公布,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医院。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11月招聘启事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三无对象”及社区中的男性慢性精神病患者、老年痴呆和其他各类痴呆人员提供收、治、教、工、娱、疗、康复等服务。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生岗位,职数5名
  2、护士岗位,职数5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学影像(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住院医师(4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护士(5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护理工作经验,具有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医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分析能力等方面。可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邮编201105。
  联系人:胡老师544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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