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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仍要接收监督

发布:2017-06-05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讯: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民网
  公务员被社会大众称之为“金饭碗”,是国家的行政阶层,社会管理阶层,位于金字塔的顶端。是身份和名誉的象征,也是社会地位的体现。光鲜的工作,丰厚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受人们尊敬与崇拜使得几千甚至几万莘莘学子为了一个公务员的职位而头悬梁锥刺股的备考,挑灯夜战几个月甚至是几年都无怨无悔。而对于进入公务员系统的那些精英们,能够做到县处级以上,担任机关单位领导的,几乎是娇子中的娇子。
  随着制度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进步,行业之间差距的缩小。我们的天之骄子们也出现了离开金字塔的个例。一般公务员、甚至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辞职新闻也不再会让人们大跌眼镜,匪夷所思。慢慢的,人们也开始习惯了局长的辞职,区长的辞职,甚至是市长的辞职。公务员队伍有进有出,对于我们干部队伍整体优质化建设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由于公务员身份的特殊性,如何规范公务员辞职后的行为使得公共权力不被挪威私用、如何避免公务员辞职后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之前所建立的人际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建立公务员从业行为规范是从制度上给离职的公务员一个提醒。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给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后2年内,甚至是3年内的从业守则定下了基调,就是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通过长期从事行业主管的角色,积累不少的人脉,拥有了不少的资源。如果刚离职便在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任职,势必会由于自己在原机关单位多年的经历而影响对相关企业的管理,给权力寻租带来了空间,给政策的执行带来了阻力。使得行业竞争失去了公平,造成了厚此薄彼的现象,破坏了良性竞争的企业风气,使得官商勾结的不正之风悄然兴起。
  一打政策抵不上一项实实在在的落实,制度制定再完备也需要公务员主管部门落实到位。通过建立健全公务员辞去公职从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对各机关落实辞去公职从业规定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便是其中重要的举措。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主动出击,及时跟踪离职公务员再次从业范围和企业情况,对经查实属于违规从业的公务员和接收企业给予相应处罚。及时制止官商勾,结给市场经济一个健康的运行环境。《意见》实施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完善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
  我们鼓励公务员拥有更好的职业规划和创业愿景。我们建立完善的扶持政策来保证公务员辞职再就业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各个行业里面发挥公务员敢于奉献、不断创新、一丝不苟的精神,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像服务人民一样,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智。《意见》的发布无疑是为我们准确把握和执行政策,正确对待公务员依法辞去公职行为,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充分尊重和保障辞去公职人员合法就业和创业的权益提供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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