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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高端人才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7-05-11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高端人才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高端人才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校院”)是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市行政学院直接领导下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工程”,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校院拟招聘以下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高端人才
  (一)学科、专业方向
  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政治学理论。
  (二)工作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绿湖路301弄18号
  (三)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
  (四)条件及待遇
  1、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学科带头人:
  国内重点高校特聘教授;
  其他申报者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2)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三等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决策咨询奖等奖项(第一作者成果);
  (4)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5)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6)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一套三居室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7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4)户籍、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科研骨干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教学科研骨干:
  (1)近五年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质量较高的学术专著;
  (2)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已成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骨干,或列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对象;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5)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学位学历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二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48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
  (4)户籍、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届博士毕业生
  (一)公开招聘专业和人数
  (二)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条件及待遇
  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正式入职后的3年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万元。户籍、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电子简历递交邮箱shyfxbgs@163.com,邮件名统一编写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高端人才常年均可报名。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5月25日。
  2、资格审查
  校院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试讲名单,入围试讲者将会收到试讲通知。
  3、考核程序
  校院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试讲、答辩和面试,考核结果将通知本人。
  4、身体检查
  依照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校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1)22130022-61141
  传   真:(021)59233111
  附件: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简介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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