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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血液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7-02-09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市血液中心座落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6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现因业务拓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聘医学研究、血液检验、采血护士、血液制备发放、献血招募等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血液检验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4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标本HBSAg、HCV、HIV等输血传染性指标及生化、血型、核酸等指标检验工作。
  
  3、任职条件:
  
  具有检验或生物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技士及以上专业职称;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技能;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采血护士岗位
  
  1、招聘职数:12名。
  
  2、职位说明:
  
  负责血液采集等工作,无偿献血、成分献血、骨髓捐献等宣传招募、咨询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3、任职条件:
  
  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动手操作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英语沟通水平,工作细心、耐心。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血液制备发放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2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制备、发放等工作。
  
  3、任职条件:
  
  具有生物技术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血液制备操作技能、血液收发管理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动手操作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四)献血招募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1名。
  
  2、职位说明:
  
  负责献血宣传、推广,大型活动策划、实施,志愿者队伍品牌推广以及队伍管理、负责献血者招募特别是成分献血招募工作;提高无偿献血人数,确保临床供血充足。
  
  3、任职条件:
  
  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采供血业务流程;具备耐心、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协作性、专业问题处理能力;具有一定的品牌宣传及大型活动的组织能力,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外语能力;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与应用;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五)医学研究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1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输血相关研究工作;负责参与完成课题组研究项目中的科研工作,协助课题负责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和实验。
  
  3、任职条件:
  
  具有分子医学或生物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熟悉本专业常用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分析和判断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 招聘办法
  
  (一)报名
  
  电子材料邮至:hr@sbc.org.cn。有意向者请标注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2月17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在14个工作日内收到初步面试通知。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笔试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老师       联系电话:62959500
  
  邮箱:hr@sbc.org.cn
  
  注:谢绝来访。
  
  监督电话:6295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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