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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公安文职招聘体检通知

发布:2016-08-09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上海公安文职岗位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招聘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8月17日、18日、19日分批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兰溪路164号,近梅川路)体检中心(十号楼一楼),公交:63、94、858、143、876、837、136、44路。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钢笔)、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根据体检内容,男性380元、女性440元,自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便于医生检查。
  
  6、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8、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请按指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擅离退场者,视作自愿放弃应聘岗位。
  
  附件:2016年上海公安文职岗位招聘体检通知.rar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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