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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社区招聘工作者公告

发布:2016-07-27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群团工作者2名(妇女工作、青少年事务各1名)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由于经考核录用后,今后可能调配到本镇居委会工作,故松江区户籍优先;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及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综治中心社区工作者1名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由于经考核录用后,今后可能调配到本镇居委会工作,故松江区户籍优先;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及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初定于2016年8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招聘职数和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比例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2、学历验证、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学历验证、政审和体检人选(学历验证、政审、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5-7天的公示。
  
  3、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政审、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上海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即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2、报名地点:
  
  叶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求仁路双拥街口,底楼职介大厅)
  
  联系人:钱先生电话:67800093-831
  
  3、职位限报:
  
  求职者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限填写1个招聘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调剂,具体内容以所填《叶榭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为准。
  
  4、实行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招聘启示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报名要求: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提供学历鉴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指定时间、地点报名。
  
  咨询电话:67800032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附件:
  
  叶榭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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