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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 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责任

发布:2016-07-25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翻阅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可以发现,全文并不长,一共十三条,言简意赅、简明实用,如何理解和把握好《条例》的内容?日前,记者采访了《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详解《条例》的新意亮点。
  
  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每一级党组织都要担起相应的责任
  
  《条例》第三条对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进行了规定:“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指出,党的问责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实事求是是党的问责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不应当问责的就决不能追究责任,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条例》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明确下来,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但同时也要注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在问责工作中,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体现了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光有权力而无责任。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支撑,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党中央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把责任让党委(党组)书记扛上;党委(党组)书记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省委书记压给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压给县委书记,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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