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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6-05-23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市卫计委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市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工作,以及在沪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国内外元首、要人等高级干部医疗保健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任务等。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 [2009] 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等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院前急救医师
  
  1、招聘数量:50名
  
  2、招聘要求:
  
  (1)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定向培养除外)。
  
  (2)历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及急救医学),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人员
  
  1、招聘数量:10名
  
  2、招聘要求:
  
  (1)具有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普通话水平二级及以上,并有电话沟通能力和亲和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能,每分钟录入速度在60字以上。
  
  (3)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会计专技人员
  
  1、招聘数量:1名
  
  2、招聘要求:
  
  (1)应届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历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相关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办公室副主任
  
  1、招聘数量:1名
  
  2、职位说明:主要负责单位媒体宣传和官方微信及网站维护工作,要有较强的与新闻媒体沟通能力,能完成一线采访工作;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完成急救工作宣传采访、组稿、编辑等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美术设计能力,善于根据新媒体特点,独立完成信息撰写和内容设计;有创新思维,能独立完成有关宣传活动的策划及设计等。
  
  3、招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新闻类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五)通信部副部长
  
  1、招聘数量:1名
  
  2、职位说明:主要负责120院前急救通信系统技术支撑和维护工作,具备120系统故障判断和抢修能力;要有较强的管理组织、沟通协调和技术引领能力,能独立策划并完成相关的应用软件开发工作,并能带领部门技术团队完成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工作。
  
  3、招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软件开发、医院通信设备维护等相关经验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E-mail形式或邮寄至本中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倪老师
  
  邮箱:sam1200@sina.com
  
  联系电话:24027527、24027816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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