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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补充录用公告

发布:2015-05-05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前一阶段的面试、体检和考察,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参加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登录查询
  即日起,考生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5),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相关部门联系方式等。
  (二)递交申请
  2015年5月4日8:00至5月6日18:00期间,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
http://bm.scs.gov.cn/sectj2015),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报名期间,考生遇有政策、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84234359。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考生,如果符合调剂条件,可以与拟申报调剂的部门联系参加调剂,在2015年5月6日18:00前提交书面材料供招录机关审核。
  (三)资格审查
  2015年5月7日8:00至8日18:00,招录机关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调剂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三、查询调剂结果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2015年5月10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备注:调剂条件第一条中“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相同”是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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