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 上海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招聘公告

发布:2013-04-02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适应人才强校和建设一流区委党校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发挥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和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和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共同组织招聘松江区委党校教研室专业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人数及性质
  1、招聘人数:专业课教师2名,其中哲学及相关专业教师1名、科学社会主义及相关专业教师1名。
  2、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报名条件
  1、政治坚定,师德高尚,基础扎实,勤奋敬业,善于合作,人格健全,身心健康,仪表大方。
  2、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民教育普通院校博士学位,户籍不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13年4月1日为准。
  3、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13年4月1日为准。
  4、专业要求:所学相应专业,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科研咨询能力,能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中共党员优先。
  四、组织报名
  1、由区委党校、区人保局组织公开报名工作。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
  2、报名日期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2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松江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信息表附后),同时发送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电子照片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和资格初审。需要报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报名信息表》,将报名信息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qdx@songjiang.gov.cn。同时请于4月22日前将《报名信息表》、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自我推荐材料等寄往松江区委党校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0号,邮编201620,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岗位)。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参加松江区委党校组织的招聘考核。
  五、考核方法和内容
  招聘考核由面试、试讲、再面试等组成。第一次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交流方式。试讲内容自选,但要围绕本人专业特长,结合当前形势,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试讲时间为30分钟左右,试讲结束后,评委针对所讲内容进行现场提问。第二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问答方式。
  六、考核、面试时间安排
  1、2013年4月下旬由区委党校、区人保局共同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第一场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2、5月上旬将按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具体名单在松江人才网上公布,并由区委党校通知本人。
  3、5月中旬由区委党校、区人保局对试讲入围人员组织试讲。
  4、5月下旬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第二次面试的人员,具体名单在松江人才网上公布,并由区委党校通知本人。
  5、6月上旬由区委党校、区人保局对试讲入围人员组织第二次面试。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第一次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第二次面试成绩30%组成。
  七、聘用方式
  根据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经组织考核、资格复查、体检、信用评估及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人员名单于2013年6月中旬在松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区委党校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本市以外户籍人员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规定的,将协助其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若符合政策规定能落户上海的,单位将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2、政策咨询电话:37739004、67848528,考务咨询电话:37739404。
  附件:《上海市松江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
  中 共 上 海 市 松江 区 委 党 校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7 http://www.sh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