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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

发布:2011-10-31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上海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坚持 ‘总体谋划、逐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努力推动公务员管理机制创新,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说。
  上海市以选调制度为推动,建立面向基层遴选交流机制。周海洋介绍,中央作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的部署后,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公务员基层选拔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
  “我们制定出台了 《关于加强公务员基层选拔和培养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公务员遴选交流制度,贯通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逐步形成面向基层的公务员选拔交流机制。强化基层选拔理念,以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打通市、区县、街道等各级机关交流渠道。从2007年起,上海市逐步建立了 ‘先选调、后招录’的机制,在每年公务员招录前,先进行公开选调交流,在市级机关和区县机关推出一批职位,在全市公务员中进行遴选。四年来有近400名公务员通过全市选调交流,实现了跨部门、跨地区的交流。”
  根据中央部署和上海城市发展定位,未来15年,上海要着力推进 “四个中心”建设,亟须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现行委任制公务员选任方式还难以吸引相关人才。根据国家公务员局 “先行先试”的要求,上海市先后在浦东新区、市金融办试行了公务员职位聘任制。
  “我们选定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开展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区域发展需求,重点在金融、航运、商贸、科技等多个关键领域,推出了金融规划、城市规划、股权投资、经济发展等18个专业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战略规划、项目管理等高端人才。我们强调试点职位要具备专业性、高端性、紧缺性。”
  上海市以基层实践锻炼为核心,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机制。上海市制定实施了 《上海 “十一五”公务员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制度,规定“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线培训等方式, “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务员基本轮训一遍,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从源头入手,实施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制度,扩大覆盖面,在各级机关落实基层培养锻炼制度。
  此外,上海市以推进绩效考核为重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为推动政府绩效考核工作,2008年以来,我们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建立了上海市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开展了本市市级机关和区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我们坚持科学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分类实施、综合评价。”周海洋说。
  谈及下一步的打算,周海洋说: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以中央、本市重大决策为重点,围绕提升能力、激发活力,形成战斗力、凝聚力,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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