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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第二轮)

发布:2011-07-09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上海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将面向2011年度本市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工作。现在上海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的基础上,就第二轮招录中的常见问题补充回答如下:
  1、问:报考者如何进行第二轮公务员招录职位的报名?
  答:第二轮职位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10:00至14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招录单位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2、问:考生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报考3个以下职位(含3个),既可以报考一个招录单位的1个或多个职位,也可以为多个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但每人只能有1个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如所报考职位处于未审核状态时,可取消当前报考职位改报其他职位。一旦有报考职位通过审核,其它未审核职位将变成失效状态。
  3、问:个人填报的信息是否允许更改?
  答:考生可根据情况的变动,更新部分信息,包括政治面貌、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历。
  4、问: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5、问: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答: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计划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问:当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是否进行职位调剂?
  答: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通过公开调剂的方式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办法将在 职位报名结束后于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7、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面试时间为7月28日-7月30日。
  8、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于7月20日-7月30日期间登陆公务员报名系统打印。
  9、问:在第一轮公务员招录中,进入面试但最后放弃面试的考生,能否报考第二轮的招录职位。
  答:为规范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在第一轮招录中进行了职位报名,并经招录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但最后无故缺席面试的考生,不得报考。
  10、问: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答:面试结束后,招录单位将根据人岗匹配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个别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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