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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干预”涨价要注入市场因素

发布:2011-05-30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只有在行业中注入更多市场竞争因素,价格才会因企业竞争自动被维系在合理区间。
  月头刚刚被罚、月尾就再度涨价,联合利华“执着”的价格策略备受关注。日前,广州、上海等多个城市部分超市已收到联合利华涨价通知,一些产品价格涨幅在10%左右。而就在本月初,该企业刚因“散布涨价信息”被国家发改委罚款200万元。
  随着国内物价指数频频“破5”,市场高通胀预期渐浓,商品价格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牵动老百姓敏感的神经,即便是联合利华向媒体的一句喊话,都可能引发日化产品的抢购潮。为此,中央调控部门从今年3、4月开始,频频约谈方便面、日化企业及各行业协会,直至向联合利华开出200万元罚单,以此表达稳定物价的政策导向,期望通过行政措施抑制新一轮涨价潮流。其间,主管部门关切民生、控制价格的良苦用心,理应充分肯定。
  联合利华的“执着”涨价,却让行政罚单的威慑力骤降,也进一步让人思考:在市场经济中,面对日化品企业的合法定价权,如何协调政府的行政干预与市场法则间的关系,如何防止市场价格秩序被扰乱?
  市场竞争情况下,企业不敢轻易涨价,即使成本上涨,多数企业也首先会选择内部消化,而不会轻易转嫁给消费者。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常会操控价格。随着民族日化品牌接连被国外“巨头”收归囊中,日化产品的市场份额日益集中在少数企业,包括联合利华在内的四大巨头,在中国市场已占据了八成左右的份额。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联合利华洗发类、洗肤类、衣物洗涤类产品,分别占中国内地市场份额的12%、12.6%、15.2%。如此格局下,企业间很容易形成某种默契,共同维护既有的市场优势支配地位。
  由此而言,中央调控部门对于价格的监管应该从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入手,但也要避免直接介入对具体产品价格的干预。外国市场监管经验也是如此,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就对两大日用消费品巨头宝洁和联合利华开出巨额罚单,惩处两巨头协同汉高公司在欧盟的8个国家操纵洗衣粉价格。其中,联合利华被处以1.04亿欧元罚款。
  值得强调的是,严厉的行政惩戒对价格调控能够发挥暂时作用,但政策绩效却难以长期延续。只有在行业中注入更多市场竞争因素,价格才会因企业竞争自动被维系在合理区间,而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正在于此。
  针对日化产品定价权旁落的局面,处理好类似“涨价问题”,或许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应积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通过培育优质的民族品牌与既有垄断者抗衡;另一方面,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定期公布业内主要原材料占比及其价格变动等数据,消除厂商假借成本之名行涨价之实的冲动,以此促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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