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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面试通知

发布:2011-05-16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各位考生:
  根据2011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5月15日(周日)至5月17日(周二),上、下午报到时间分别为7时45分和12时30分。(各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二、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
  报考特警、警务航空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详见附件2)。
  三、交通安排
  (一)为方便考生前往,将安排车辆短驳接送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1、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六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2、浦西接送点:泰和路、同济路路口(轨道交通三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
  发车时间:上午7时至7时30分,下午11时30分至12时。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短驳车辆返回接送点。
  (三)考生凭准考证乘坐短驳车辆,因考生较多,接送仅限于考生,请陪同人员谅解。
  (四)陪同人员、非考务工作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驾车赴考场的,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指定区域。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好今年已注册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5、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三)在各项测试过程中,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报到。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测试或测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五、友情提示
  (一)考生查询面试安排时请核对注册编号,注意重名情况,以免耽误面试。
  (二)因人员较多,考生等候面试时间可能较长,请根据需要自备点心。
  (三)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公安门户网”发布的信息。
  附件:1、
2011年上海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面试安排.xls      
          2、
公安特警、警务航空专业技能测试科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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