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招聘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是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直属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对全市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定额和造价管理、档案管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受理、施工图审查等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办公室文秘2名;财务科会计1名;定额站定额管理员1名;检查科监督检查员3名;安质监站质量监督员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办公室文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党务党建、材料撰写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会计: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报送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及分析;
定额管理员:负责民防工程定额编制和管理、防护(化)设备产品价格管理、专项投资民防工程建设造价审核;
监督检查员:负责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检查管理、民防工程执法及直属民防工程维护管理;
质量监督员:负责制定民防建设工程安质监方案和监督计划,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监督。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和下载准考证时间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www.spta.gov.cn网站。
2、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www.spta.gov.cn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本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对象将进入面试阶段。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面试由本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由本单位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由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民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龙
邮箱:qimeisheng1102@163.com
联系电话:24028892
监督电话:2402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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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办公室文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党务党建、材料撰写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会计: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报送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及分析;
定额管理员:负责民防工程定额编制和管理、防护(化)设备产品价格管理、专项投资民防工程建设造价审核;
监督检查员:负责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检查管理、民防工程执法及直属民防工程维护管理;
质量监督员:负责制定民防建设工程安质监方案和监督计划,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监督。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和下载准考证时间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www.spta.gov.cn网站。
2、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www.spta.gov.cn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本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对象将进入面试阶段。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面试由本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由本单位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由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民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龙
邮箱:qimeisheng1102@163.com
联系电话:24028892
监督电话:2402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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