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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招聘

发布:2010-09-01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建立健全本市市容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指导区(县)市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文秘岗位1名、行政管理岗位2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文秘岗位:从事信息搜集、文书整理、档案管理
  行政管理岗位:负责文字材料准备、会议筹备、对外接待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文秘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科类专业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市户籍,具有计算机运用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两年以上相关经验者优先。
  行政管理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市户籍,具有计算机运用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两年以上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笔试
  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
www.spta.gov.cn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本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对象将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
  由局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专家5-7人组成专家面试考评小组;由面试考评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评。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政审
  由本单位负责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 主管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琰
  邮 箱:
hany0618@sina.com
  联系电话:63255038*3202
  监督电话:52567707
  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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