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现拟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职工,主要从事受理窗口服务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本市户籍,3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或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6月4日。
2、报名方式:携带本人简历(含照片)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小木桥路683号305室报名。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面试程序:
资料审核合格者通知面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
1、进入初试者须携带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初试者送验的证件及材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各项信息相符。
3、凡未能按要求参加初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试合格者收到书面通知后参加复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面试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本单位派遣制职工标准执行。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2010年5月21日
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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