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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6-08-15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科技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院属上海科技政策研究所是上海市科委软科学研究基地之一。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从事教育培训政策研究工作的专业、管理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⒈人事管理岗位  1人
  
  ⒉文秘岗位   1人
  
  ⒊科研岗位  2人
  
  ⒋教学岗位  1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㈠ 人事管理岗位   1人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学院人员招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干部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
  
  岗位要求
  
  ⑴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 为人正直、友善,有进取心和工作主动性;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
  
  (3)了解人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㈡ 文秘岗位    1人
  
  岗位职责:从事学院党政文件及各类文稿起草,文件签收、传递、催办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承担学院办公室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3)具有缜密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勤奋敬业的工作精神。
  
  (4)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优先。
  
  ㈢ 科研岗位   2人
  
  岗位职责:承担科技人才、决策咨询、国内外科技合作等方面的发展政策研究。
  
  岗位要求:
  
  (1)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有两年以上相关研究工作经历。
  
  (2) 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理工科专业学习背景,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哲学、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等软科学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4)近几年作为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省部级研究课题,或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⑸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入选相关人才培养计划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较高专业英语水平者同等优先。
  
  ㈣教学岗位
  
  岗位职责:承担科技创新管理、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教学及相关研究工作。
  
  岗位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三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副教授及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2) 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管理学或者经济学专业,能够承担科技创新管理或区域产业发展方面的课程,近几年作为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省部级研究课题,或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入选相关人才培养计划或具有科技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背景或具有较高专业英语水平者同等优先。
  
  除应聘教学岗位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外,应聘上述其他三个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㈠ 公开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kgyrsc@126.com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 8月30 日(报名表附后)。
  
  ㈡ 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按照招聘公告上的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㈢ 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情况可进行复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我院通知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每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应聘教学岗位人员还须进行试讲。
  
  ㈣ 组织考察:组织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㈤ 身体检查:通过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体检报告,过期未交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㈥ 公示: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以及学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㈦ 聘用: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彭老师
  
  联系电话:39188031            传真:69983004
  
  监督电话:51371621
  
  Email: kgyrsc@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37号     邮编:201800
  
  学院网址:http://www.sistm.edu.cn
  
  附:报名登记表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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