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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6-07-26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戏剧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中国最重要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因工作需要,结合学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政策要求,贯彻“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1 表演系 表演教师 1
2 身体训练教师 1
3 语言训练教师 1
4 声音训练教师 1
5 表演理论研究人员 1
6 学工部 辅导员 1
7 电影电视学院 办公室秘书 1
8 舞蹈学院
项目策划
(工作地点:上海国际舞蹈中心)
1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1、专任教师: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2、管理岗位:承担学校各类行政工作。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学校各项教学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人员的整体素质须符合学校的定位与战略发展要求;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 ,在网上完成个人注册后,可直接选择岗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8月31日,其他招聘岗位截止时间详见招聘系统公告。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经审核后的应聘人员信息递交用人部门。
  
  3、考核
  
  用人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的初试,初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初试内容与方式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人事处对通过部门初试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后,提交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4、体检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结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和校内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485521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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