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 上海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6-04-20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序号
招聘岗位
专业/方向
教师要求
招聘人数
学历
职称
年龄
其他
1
专业教师
宪法行政法
博士
教授
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具有本学科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学术资源,并在全国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所属学科门类的学术研究。
1
2
专业教师
民商法
博士
教授
45周岁以下
在国内法学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学历者优先。
1
3
专业教师
刑事诉讼法
博士
35周岁以下
 
1
4
专业教师
民事诉讼法
博士
35周岁以下
 
1
5
专业教师
诉讼法(非诉讼纠纷方向)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有海外学历者优先
1
6
专业教师
诉讼法
博士
教授
55周岁以下
在国内法学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学历者优先。
1
7
专业教师
理工科
硕士
 
35周岁以下 
环境法实验室实验员
1
8
专业教师
俄语、法学复合专业
博士
 
35岁以下
 
1
9
专业教师
国际经济法
博士
教授
45周岁以下
海外经历优先
1
10
专业教师
监狱学
博士
教授
50周岁以下
在国内具有影响力
1
11
专业教师
警体及相关专业(散打、武术、体育等)
博士、优秀硕士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有警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1
12
专业教师
刑事侦查学
博士
副教授及以上优先
50周岁以下
副教授职称可硕士学历
1
13
专业教师
犯罪心理学
博士
 
35周岁以下
有相关实践经历者优先
1
14
专业教师
禁毒学或警务实践人才
博士或优秀硕士
 
45周岁以下
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海外学习背景或有警务实践经验者优先
1
15
专业教师
审计学
博士
副教授及以上
45周岁以下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1
16
专业教师
审计学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2
17
专业教师
金融工程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1
18
专业教师
财政学/税收学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1
19
专业教师
社会保障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英语良好
1
20
专业教师
社会工作
博士
不限
45周岁以下
英语良好
1
21
专业教师
基础心理学
博士
不限
不限
理学博士
1
22
专业教师
国际政治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英语良好
1
23
专业教师
国际政治
博士
副教授
45周岁以下
英语良好
1
24
专业教师
文化创意产业方向
博士
 
30-40周岁
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国外学习经历
1
25
专业教师
新闻传播学专业
博士
 
30-40周岁
有3年以上新闻工作经验、国外学习经历
1
26
专业教师
广播电视学
博士
 
30-40周岁
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国外学习经历
1
27
专业教师
广播电视学
硕士
 
25-35周岁
实验师
2
28
专业教师
英语
博士
教授
50周岁以下
品行良好,专业能力强。
1
29
专业教师
俄语
博士
不限
50周岁以下
品行良好,专业能力强,有工作经历优先。
2
30
专业教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有出国经历的应届生优先
1
31
专业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本科或硕士法律专业,网络思政研究方向的应届生优先。
1
32
专业教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博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
有出国经历的应届生优先
1
33
专业教师
体育教育及运动训练
硕士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
高中或本科必须有从事过运动训练的经历,有体育法学研究成果者优先。
1
34
辅导员
 
硕士
 
3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相关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7
35
教辅人员
审计干事
硕士及以上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有一定会计和审计从业工作经历。
1
36
教辅人员
外事干事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和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有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2
37
教辅人员
财务会计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有行业从业证书和实务经验者优先。
1
38
教辅人员
学报编辑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法学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行政工作能力。 
1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hupl.edu.cn/zpsy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
  
  2、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下载附件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989 号 人事处 景老师收; 邮编:20170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顺利到达,请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面试。
  
  2、笔试面试。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辅导员岗位及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察;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试讲、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拟聘人员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4、政审。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老师        电  话:021-39225121
  

  
  上海政法学院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7 http://www.sh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